脊髓损伤中、后期的康复训练
经初期训练、在轮椅上已基本能独立,并已学会一些生活自理方法之后,除巩固和加强这些训练之外,对有可能恢复步行的患者可开始进行以站立和步行为特点的训练,对于不能步行的患者,则训练其熟练地在轮椅上生活的多种技巧,加强其残存肌的肌力和全身的耐力的训练。
1、转移及轮椅的进一步训练
根据脊髓损伤的不同水平(C5-T1以下水平)可训练利用滑板进行床→←轮椅的转移,轮椅→←浴 盆,轮椅→←厕所的训练,训练上、下马路镶边石,训练在后轮上的平衡。
2、站立及步行的训练
根据SCI损伤水平不同(T2以下水平)可训练患者配带腰骶矫形器及KAFO在扶持下做治疗性站立。在平行杆内步行训练,损伤水平在T6水平以下可配带KAFO在平坦的地面上训练步行。
